15189新版认可准则实施后,检验人员的“表现评估”还要做吗?
在新版15189认可准则发布后,许多实验室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是否还需要进行检验人员的表现评估?新版准则中并未提及员工表现评估的具体要求,这与2012年旧版准则形成了鲜明对比。那么,实验室应如何应对这一变化呢?
新旧准则对比
旧版准则(2012)的要求:
根据2012年的旧版认可准则,第5.1.7条规定:“除技术能力评估外,实验室应确保对员工表现的评估考虑了实验室和个体的需求,以保持和改进对用户的服务质量,激励富有成效的工作关系。”这意味着,除了技术能力之外,实验室还需关注员工的整体表现,包括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
新版准则(2023)的变化:
然而,在2023年的新版认可准则中,关于人员表现评估的内容被完全删除。新版准则中提到“表现”的次数显著减少,仅出现4次,且主要集中在供应商的表现上,而非实验室内部人员的表现。显然,新版准则是弱化了对实验室自身人员表现的评估要求。
是否还需要进行表现评估?
尽管新版准则未明确要求进行人员表现评估,但这并不意味着实验室可以完全忽视这一点。以下是一些需要考虑的因素:
1. 简化管理流程:
新版准则的删减可能是为了简化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负担,使实验室能够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和技术能力的提升。
2. 实验室内部需求:
如果实验室内部有特定的质量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或者当地监管部门有额外的要求,仍需进行员工表现评估。这种情况下,表现评估可以帮助实验室更好地了解员工的工作状态,识别潜在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
3. 激励与改进:
表现评估不仅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价工具,更是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定期评估,实验室可以发现员工的优点和不足,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支持,从而促进整体团队的发展。
实验室的应对策略
基于上述分析,个人建议如下:
- 遵循新版准则: 如果新版准则没有明确规定进行人员表现评估,则无需强制执行。除非实验室内部或地方监管机构有特别要求。
- 内部评估机制: 如果实验室认为表现评估对其运营有益,可以在内部自行制定相关评估机制。这样既能满足实验室的实际需求,又能避免过度依赖外部标准带来的行政负担。
- 灵活调整: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和目标,灵活调整评估方式和频率。例如,可以通过定期的反馈会议、一对一沟通等方式来替代正式的表现评估。
总结
景鸿认证咨询机构认为,新版15189认可准则虽然弱化了对人员表现评估的要求,但并不意味着实验室可以完全忽视这一点。实验室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灵活选择是否进行表现评估,并制定相应的评估机制。通过合理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实验室不仅能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还能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希望以上建议能为实验室在新版准则下的运营管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景鸿认证咨询机构。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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